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而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,学院的各项教学工作、科研和教研工作、师资培养工作等都依靠教研室贯彻落实。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的地位和作用,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,促进教科研工作扎实、有效开展,特制定教研室工作考核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教研室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,注重实绩、讲究实效。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,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,推进教研室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。
二、考核机构
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成立考核小组,负责组织对本部教师及教研室的考评工作,部门考核小组由基础部领导、干事、教研室主任组成,组长由基础部主任担任。
三、考核指标
按照《基础部教研室工作考评表》(见附件)中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。
四、考核程序
1.教研室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,各教研室对照学期初制订的《教研室工作计划表》进行总结自查,准备相关支撑材料,并按照《基础部教研室工作考评表》进行自评。
2.各教研室的《教研室工作总结》及自评结果公示3天,征求意见。
3.基础部考评小组依照考评标准,结合教研室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,采用无记名方式对各教研室工作实绩进行考评。考评小组考评的最终评分取每个考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。
4.教研室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其中优秀占基础部教研室总数的30%,良好占35%。
5.教研室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考核教研室主任工作的重要依据。根据考核结果,对教研室主任按优秀、良好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6.教研室工作实绩考评结果公示3天,征求意见。
7.教研室工作实绩考评结果报送教务处及组织人事处。